2020年9月1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针对产业发展现状,五部门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用四年时间,推动氢能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
我区作为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自实施以来,促进了区氢能产业的发展。但国家、省关于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为紧抓氢能发展机遇,及时修订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局修订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现对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版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请提供真实身份及有效证明材料,书面材料要由本人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3月22日
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
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317室
电话:020-82113940
邮政编码:510530
邮箱:fzc310@163.com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