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8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67号)《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给予企业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长人社〔2020〕23号)要求,经审核,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稳就业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联系电话:2205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