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已于上周结束,成果资助类项目提交书面材料于3月15日启动。申报成果资助类项目的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成果资助类项目)》,确认材料有水印后签字盖章,并与所需附件材料一起报送。
1、材料提交
成果资助类项目需提交书面材料两份,在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在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需加盖骑缝章。采用[**]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材料不退还)。书面材料内容需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与地址
设计创新、文创园区、示范楼宇和空间,以及文创金融服务项目:
2021年3月15日— 3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静安区常德路800号14号楼。
书面材料需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