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等规定,为规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实现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品(服务)质量与品牌“双提升”政策目标,助力深圳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建设,我局起草制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4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3063室收,联系电话:88102069(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ngzheng@gx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起草制定说明
3.制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品牌双提升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的政策依据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