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商务综函[2021]1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3月23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林小姐,电话:81096078,传真:81097902,电子邮箱: linlan@gz.gov.cn
附件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