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始实施2021年度龙岗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
二、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2021年度);
(四)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
(五)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表);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
(七)上年度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度)。
注:企业需将上述材料一次上传至“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在平台提交的资料不需重复上传。
三、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9日-10月17日。该时间为企业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四、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对纳入区工业投资统计库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予以资助。鼓励企业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低碳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以及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按年度给予投资额1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企业年度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除按上述第1条内容给予资助外,再按投资额超出1亿部分的5%给予资助。1、2条内容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3.单个企业市、区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总投资额的50%,单个企业年度受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申报项目必须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
五、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审核过程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修改完善。
企业收到审核已通过的短信通知后,请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水印的申报书,并在首页即申请表格中盖章。
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企业不要下载并打印。
请企业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表作为封面,(白色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1.盖章的申报书(必须带水印,在第一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技术改造备案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财务审计报告和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2.营业执照原件(不收取,仅验原件)。
提交地址(唯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0楼1038(1)房(电话:0755-28948931、0755-28930650)
六、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业投资数据,与统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一致。
2.企业在统计库内有多个项目的,则以企业名义统一合并申报。
3.书面申报材料的提交地址只有一个,请勿提交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4.业务咨询电话:0755-28948931、0755-28930650;平台技术电话:0755-22740447、15766953033,QQ:2972069207。因涉及企业较多,请企业按申报系统流程操作即可,如电话繁忙请谅解。
5.申报时间(9月29日-10月17日)指企业登录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务必留意平台系统状态。
6.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