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项目
2020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2020年2月度首次新增企业除外);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至10月24日18:00(工作日)(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5日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系统网址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光明区2022年“小升规”奖励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4层。
四、咨询答疑
(一)政策咨询:电话:0755-21388808,0755-88211331,QQ群:682950879(已进群的企业请勿重复加群);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889697176;QQ:2577372164。
(三)受理部门: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
(二)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