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杭州市政府对杭州市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设定了目标,目标是到2020年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企事业单位100家以上,“国高企”数量达到5688家,力争达到6000家。
为了完成设定的目标,杭州市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杭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和高新认定的奖励政策吧。
杭州市
对开展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企业,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
(1)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2)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依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上城区
当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60万元(市区财政1:1匹配);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市外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重新认定后,每家奖励30万元。
对首次参加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的企业,资助1万元。
依据:杭州市上城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若干扶持政策
下城区
对在区内首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再次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依据:杭州市下城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江干区
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市区财政各承担50%)。为做好“国高企”的梯队培育工作,对首次评定为“市高企”的,给予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先后评定为“市高企”“国高企”的,按“国高企”标准兑现差额部分奖励。
依据:江干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拱墅区
对通过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每家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2万元。
依据: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质量的若干意见(试行)
滨江区(高新区)
企业参加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工作,对于创建工作优秀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对于创建达标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
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萧山区
按照《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落实好“国高企”培育扶持资金,对新认定企业通过省科技厅专家评审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获得科技部认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区外引进的“国高企”给予30万元奖励,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力,有效提高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
依据:杭州市萧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余杭区
对新认定、引进的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依据:杭州市余杭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富阳区
对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依据:关于深入实施高新工业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
临安区
鼓励企业申报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雏鹰计划企业、青蓝计划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奖励。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利维权成功的企业,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依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桐庐县
对新认定为国家重点支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视同新认定)。对新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
对通过验收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专利(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依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2018年桐庐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工作的通知
淳安县
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10万);新认定为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新列入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补助10万元。规上高新产业企业年纳税销售额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补助。新引进落户淳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开展专利维权成功的企业,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依据: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建德市
实施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标准管理认证的奖3万。
加大企业申报认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科技部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财政补助。
依据: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意见、建德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鼓励高新企业发展。首次认定或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6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拨付30万元,再次认定后再拨付30万元。
参加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资助。
依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