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企业认定申报攻略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如期而至,我们在最新政策基础上,总结了含金量极高的申报攻略,供各位参考。
01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发证日期为2018年或2019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7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七)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说明: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批次申请。
02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八)上年度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的代表性的销售合同与发票。
03申请时间
(一)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26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0日
(二)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2020年7月11日--2020年8月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21日
没有申报高新企业的客户和正在申请复审的高新企业客户,注意以下事项:
1、还没确定是否申报国高的企业,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清楚了解政策和企业自身是否适合申报。
2、自己申报、没有聘请顾问的企业,可以让专家把脉你的材料,提高胜算。
3、聘请了申报顾问的企业,可以让我们在关键位置帮你把关,做到万无一失。
4、申报没成功的企业,可以知道失败原因,做好再次申报的准备。
5、特殊需求的企业,可以让我们了解你的需求,对症下药,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