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岛城《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市人社局明确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范围、标准及申报流程,具体如何操作可参考本文。
·申报范围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
·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创办的实体(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1.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创业实体在青岛行政区域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招用人员可合并计算。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
2.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须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 正常缴纳。
·补贴标准
根据申领补贴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提报材料
招用人员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办理渠道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网上办事-单位业务-创业扶持-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模块,核对自动生成的创业实体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信息并录入必录信息,点击“提交”,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
2.现场办理。申请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执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