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近期,经我局核查发现,南山区存在多家建筑业企业使用同一注册地址申请多张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在取得许可后立即变更注册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异常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等规定,现我局对存在以上异常情况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审核涉及本次公示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申请材料,针对所有资质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所有申报人员需到场核实,并纳入当年的动态核查企业名录。
另外,针对不在该次公示名单内的后续出现其他类似异常情况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也将按同样方式处理,请各有关单位引以为戒。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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