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省知识产权(以下简称省局)在推荐限额内推荐项目,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以下统称“其他渠道”)推荐/自荐的项目,需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名额。
我省拟推荐149项项目已于2020年11月9日在官网开展公示,现新收到院士推荐项目一项,经审核,复合推荐条件,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须提供异议理由以及初步证明材料,不提供理由以及初步证明材料的,作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38835692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补充拟推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