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训稳岗的工作部署,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稳定员工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以工代训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我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规定,现将征集到的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向社会公众予以反馈。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关于做好以工代训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