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拟发放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及杰出人才、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追加奖励补贴的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对拟发放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认定情形的,取消拟发放人员的奖励补贴资格。
公示内容仅提供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反馈,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在公示后将继续对拟发放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如受访人员未按时提交相关调查材料或未通过调查,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将视情形予以延后发放或不予发放。特此说明!(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宝安人才园)(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汇处翰宇财富广场),邮编:518103;联系电话:3665432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1、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57人)
2、杰出人才、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追加奖励补贴(31人)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
杰出人才、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追加奖励补贴(31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