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第一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项目
第一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行驶里程统计期间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二、奖励对象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对象是从事纯电动泥头车运营,产生超额减排效果的单位,即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单位。
纯电动泥头车在市内发生过户的,以提出申请时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奖励对象。纯电动泥头车转出本市的,取消奖励资格。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其车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整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大于350kw,按照满载等速法续驶里程大于300公里,以工信部公告和《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为准;满载最大爬坡度应大于50%,以《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39-2018)专项测试报告为准。
(二)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284-2017)车型目录,以相关公告为准。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首次投入营运时间应在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以车辆《道路运输证》时间为准。
三、奖励标准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按运营里程数进行核算,每公里奖励标准为:80万元/22.5万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3日。
(二)受理方式:通过“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申报,同时提交《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请书》。
五、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
纯电动泥头车所有人登陆“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jp.jtys.sz.gov.cn:25001/cddbt/login.jsp),在线填写奖励资金申请书。申请单位对申请书内容签字签章确认后,上传回申报系统,正式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同时将书面申请书提交市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及审查
申报系统自动对比申请单位、车辆及金额等信息;通过申报系统核验的,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对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三)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将审核通过的奖励资金申领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异议调查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申请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奖励发放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生产企业共同指定的资金账户。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发展处咨询电话:0755-25266705。
七、监督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55-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