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困境未成年人和家暴受害者救助保护社工项目进行潜在供应商征集。
一、服务内容
1.为中心内服务对象提供项目活动、心理辅导、个案跟进、链接资源等社工服务;
2.为服务对象建立档案,做好日常工作的素材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3.掌握各街道困境未成年人及家暴受害者情况;
4.其他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截至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情况介绍。
四、其他
1.本次供应商征集仅作为本项目后续投标邀请的参考依据。
2.我中心将对所有应征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保密。如应征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我中心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参与资格。
3.若有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5日期间,将资料反馈至邮箱:bashjz@baoan.gov.cn。
联系人:贺恒青
联系方式:18588278728
深圳市宝安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