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光明科学城发展,培育内生增长的原创型产业,引领存量产业转型升级,汇聚国际领先的创新资源,提供一流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小试中试以及产业化的空间载体与科技创新服务,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特印发《光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现定于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在光明区城市展示馆1楼会议室举行《办法》政策宣讲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2:30-3:30
二、会议地点
光明区城市展示馆1楼会议室(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2531号)
三、参会人员
(一)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相关负责人;
(二)光明科学城科技创新联合会主要负责人;
(三)光明区各园区主要负责人;
(四)光明区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一)下午2:30-2:40,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制定背景;
(二)下午2:40-3:00,《光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政策宣讲;
(三)下午3:00-3:30,《光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与管理办法》集中答疑及互动交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于12月11日上午10:00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发送至邮箱:kcjcjk@szgm.gov.cn。
(二)请参会人员准时到场,当天下午2:00开始签到入场,活动期间请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模式;
(三)请参会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
深圳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2:参会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