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产业园区: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新一批次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同时对原认定已到5年有效期的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详见附件)重新予以核定。请各园区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及重新核定认定期满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初次认定相关申报工作或重新核定(原认定已到5年有效期),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七份,须在指定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附电子光盘两份),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我中心初审(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528室)。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张小玲,联系电话:89558798。
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及重新核定认定期满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及重新核定认定期满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