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相关规定,现将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第一批)名单拟扶持名单(2020922)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008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28949777
附件: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拟扶持(第一批)名单拟扶持名单(2020922)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