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的规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罗湖区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培训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投诉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203室,投诉电话:25435386)。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