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http://www.innofund.gov.cn/zxqyfw/gzdt/202101/3c153dc1af414b19877c3e06e551730b.shtml)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新区)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年度申报通知发布、申报的组织、注册管理、申报信息材料审核、信息抽查、投诉或异议处理、已入库企业季度及年度数据更新、已入库企业的后续跟踪及管理等相关工作。已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各区(新区)科技部门应给予优先辅导。市级科技部门牵头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报送。
二、请符合入库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尽早在评价工作系统提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
三、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市区各项扶持政策,如:市科创委贷款贴息贴保项目(http://stic.sz.gov.cn/zxbs/flfg/content/post_7392037.html)、市税务局亏损结转政策(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3359382/201807/c3730807/content.html)等。
四、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及公告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http://www.innofund.gov.cn/zxqyfw/gsgg/gsgglist.shtml)”网。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市科创委:0755-88127373、88125094;罗湖区:0755-22185576;福田区:0755-82918756;龙岗区:0755-28947982;盐田区:0755-25164115、25169067;南山区:0755-26542235;宝安区:0755-83671210;龙华区:0755-21044903、23332799;光明区:0755-88210473、88211780;坪山区:0755-28339213、28318304;大鹏新区:0755-28333242、28333957;深汕合作区:0755-22100970。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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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