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征集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82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相关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仅面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 年认定的广东省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以及继续保留大数据骨干(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具体名单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查询),所申报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须有成熟的应用场景、有成功的应用案例。
二、请各申报主体根据自身条件自主申报,按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附件1),填报信息公开表(附件2)和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填写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附件4)。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单位责任声明。
三、请各申报主体于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附件材料(附件1-4)可编辑版本以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本发送至我局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材料
2.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信息公开表
3.单位责任声明
4.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征集优秀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82 号)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