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托,福田区科技创新局根据《深圳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对辖区内认定通过企业发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请附件名单中的企业按照下面要求领取证书:
一、领证资料
请按顺序排列后用订书机装订材料并在首页右上角写上序号及国高证书编号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法人签字或签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模板见附件2);
(二)提供领取证书手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手机号码(加盖公章);
(三)若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与证书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二、领证地点
三、领证时间
请务必按照序号及证书编号对应领证时间领取证书,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序号证书编号领证时间
1-125GR202044200005-GR2020442013622021年1月28日上午9:30-12:00
126-250GR202044201365-GR2020442031632021年1月28日下午14:00-17:30
251-375GR202044203179-GR2020442051612021年1月29日上午9:30-12:00
375-501GR202044205182-GR2020442069492021年1月29日下午14:00-17: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福田区受理《深圳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内“所在区”为福田的企业。“所在区”以企业申报国高时系统填报的注册地址为准。若企业目前注册地在福田却不在名单内,请联系原在区科创局领取证书;若企业已迁出福田但在名单内,请根据以上通知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