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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1年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8日 11:45   浏览量:1149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及其操作规程,现开展2021年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申报工作(针对企业2018年度的研发投入进行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

  2.企业2018年的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上年度实现研发经费正增长;

  3.企业2018年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该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4.企业已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2019年研究开发资助计划(针对企业2018年度研发投入费用补贴)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二、补贴标准

  1.对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研发投入补贴;

  2.研发超过1000万的部分,每增长1000万追加奖励5万元;

  3.单个企业年度研发补贴最高500万元;

  4.本项目受企业纳税额限制。

  三、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验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二)2017、2018年科技研发报表(企业自行登录国家联网直报统计平台打印并加盖公章,无需验原件);

  (三)深圳市科技创新委2019年研究开发资助计划资助款到账凭证复印件(无需验原件);

  (四)2017、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打印后加盖公章,无需验原件);

  (五)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协会封面的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2018年纳税证明(企业自行登录税务网打印并加盖公章,无需验原件)。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原则上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25日。

  申请人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26日。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电话:0755-85908590

  宝安区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周六,上午9-12点,下午2-4点;周日(半天),上午9-12点。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9区宝民一路新安街道办事处1楼;电话:0755-23496505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电话:0755-27944955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0755-85905590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0755-29446529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0755-27380822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一号(旧国税);0755-27218007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0755-29352535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0755-27088000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0755-27211160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0755-29732722

  各街道政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周六,上午9-12点,下午2-4点。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式一份,用[**]4纸装订成册。

  业务咨询电话:29998349, 吴小姐、高先生。

  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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