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
已认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单位不再参加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见附件);
2.相关工作制度;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盖章复印件。
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和纸件(其中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我局公共服务处。我局将在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基础上认定本市首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四、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3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9日
联 系 人:丁文洁
联系电话:23110853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406室(邮编:200125)
电子邮件:sipa_ggf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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