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市监财函〔2020〕1309号),现将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安排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分配总表
2-1.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检平台及标准化战略)明细分配表
2-2.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明细分配表
2-3.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专利奖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明细分配表
2-4.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监管)明细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