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企业竞争优势,推动企业高速发展与成长,研发活动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目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前置的“项目鉴定”,改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意味着企业需要自主地判定所从事的活动是否符合“研发活动”,才能在后续的政府部门管理中满足要求,顺利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解读:目前,河南省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除规定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外,其余企业发生的研发活动均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纳入到优惠范围里来。即,由原来的正列举变成了反列举,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列,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方面,除了专职研发人员的费用,以及专门用于研发的材料费用、仪器设备折旧费、无形资产的摊销等,还有外聘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这样就能让企业共同承担的一些研发活动,完整地计入到研发费用的范围之内。
鼎 今提示,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哦。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
1、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
研发经费投入预算(也称“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为保证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一定程序,提前安排专门用于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资金。企业应按征集通知要求报送研发经费投入预算制度文件及研发经费年度预算情况。
为了充分体现企业研发活动情况,使企业更好地享受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鼎 今建议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结合目前的财务状况,尽快建立研究开发会计科目并设置研究开发辅助账。根据国家政策,从去年开始,既未设置研究开发会计科目、也未设置研究开发辅助账的企业,将影响其享受政府研发费用财政补贴政策和其他有关科技政策。
3、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4、所在行业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内。
这七个行业不能享受
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5、近三年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补助标准
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1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5%,并对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不累加。具体为:
1、对同时符合申报条件的一般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2、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企业类省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补助额最高200万元。
3、对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
4、对考核优秀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省级负担比例不超过50%,具体补助比例分年度确定,市与县(市、区)负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其中应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相关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在网上提交的同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中央驻豫企业、省属企业)直接向其注册地科技主管部门申报。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应向当地科技部门报告,并按《保密法》相关规定办理。
补助资金拨付至企业后,由企业统筹用于开展后续研发活动。企业应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补助资金使用辅助账,并接受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